近期有网友在济宁问政平台咨询求助,说自己于2019年3月在邹城祥生群贤府购买叠拼住房下叠一套、合同是地上2层地下一层 214平方均价9700元 在2019年底通知交房、从物业办公司拿钥匙去参观 1、发现祥生备案负一为储藏室 ,想咨询一下 这个备案是否属实?如果是储藏室为什么9700一平方和正常房屋价格销售?这样是否违规?如果不是储藏室、那应不应该和正常房屋层高布局一样?是不是满足层高2.8米?污水管道是不是满足正常房屋标准放在屋顶中央? 2、销售的样板间负一卫生间为洗衣房、实际房屋没有下水管道?这是不是欺骗消费者? 3、销售是院子里围墙说是水泥垒砌,实际是冬青植物分割出去的,这是否欺骗消费者? 4、楼上雨水管直接流在院子里?是否应该接入污水井? 5、交房程序是先交费后验房是不是满足国家规定? 6、至今道路不通,是不是满足交房标准?2.8元天价物业费是不是满足国家规定? 我请求住建部门审查祥生群贤府备案和实际是否一致、要求祥生开发商给予明确答复和解决方案。
该问政由邹城市住建局和市场监管局受理答复:尊敬的网友,你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1、关于房屋面积问题,首先看房屋规划,该房屋规划为负一层至顶层,则将负一层面积算在套内面积。负一层面积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若计算在房屋总面积内,是能够直接进行售卖的;祥生群贤府叠拼户型图纸经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审查合格、实施工程单位按图施工。图纸标示该户型负一层层高2.8米,但因楼板厚度、梁高度、部分房间结构降板,户内净高均应相应降低,此类做法符合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负一层顶板设置污水管道的做法规范未禁止,符合标准要求。2、根据施工图审机构意见,相关设计符合规范,关于卫生间无排污管道问题,实际上有排污管道,正常家中的排污管道都是从上往下排,因是负一层,卫生间下方没有排放口,上方有预留排放口,需要业主购买提升泵,将污水排到楼上一层后再排出,和我们平时的生活小习惯不太一样,故反映人认为卫生间无排污管道。样板间仅供参考,以实际交付为准。3、祥生群贤府围墙规划审批时是绿植分割,符合设计规划。4、按图施工,此类做法符合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5、根据《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住宅交付手续前,一次性足额交存首期维修资金。在业主接到交房通知后,需先到政务大厅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才能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根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商品房交付由买受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对商品房进行交付验收,经验收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署房屋验收交付单。反映人可具体查看合同的相关约定。6、关于道路问题,因您未提供具体位置,无法核实处理;关于物业费问题,该小区开发商为邹城市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小区物业由浙江祥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邹城分公司管理,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均具备合法资质。该小区刚交房不久,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属于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执行的五星级的物业服务标准,且已在住建、发改部门备案。具体调查情况如下: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祥生群贤府的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1)高层住宅:1.6元/月.平方米;(2)花园洋房:2.5元/月.平方米(后增加补充协议更改为1.6元/月.平方米);(3)排屋:2.8元/月.平方米;(4)叠排:2.8元/月.平方米。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第八条“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反映祥生群贤府物业费每月2.8元/平方米为祥生群贤府中排屋和叠排的物业管理费,而排屋、叠排均属于高档住宅,高档住宅的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协商约定,属于市场调节价,不纳入普通住宅政府指导价的管理范围。感谢您的问政,顺祝生活愉快。
(来源:济宁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