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住宅是处理进城务工人员、新工作大学生等新市民住宅问题的重要途径。据统计,现在我国有两亿多人租房寓居。
但现在我国租借商场还存在多项痛点,仍有房源信息难核实、租客合理合法权益、强制驱赶承租人等难保证的问题。
有些房子生意公司在使用房子产权人与实践承租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别离签定两份租借合同,一面向房主交租金,一面向承租人收租金,经过赚取差价牟利。
还有一些房子中介克己合同,设置霸王条款,诈骗短租客签长租合同,然后再拿着合同钳制租客歹意套取违约金……
据一份租户查询显现,约75%的用户曾遭受过不同状况的假房源诈骗,近50%的用户以为网上真实可信的房源不超越一半。
另据一份租户查询显现, 42.3%租户的押金遭不合法扣押,16.42%的租户都曾遭受黑中介的暴力、要挟和言语谩骂,12.77%的租户更是遭受黑中介对寓居环境的损坏。
关于这样的一个问题,国家总算出手了!整理住宅租借商场,保证住宅租借各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日前,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展变革委、公安部、商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6部分近来联合印发《关于整理标准住宅租借商场秩序的定见》(以下简称《定见》),标准住宅租借商场主体运营行为,保证住宅租借各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定见》提出,租借住宅是处理进城务工人员、新工作大学生等新市民住宅问题的重要途径。未来将严厉存案办理、对发布房源施行动态监控。房地产生意组织不得赚取住宅租借差价,住宅租借合同期满承租人和租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钱。住宅租借合同期限届满时,除冲抵合同约好的费用外,剩下租金、押金等应当及时交还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