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布告
余政土告〔2019〕第16号
余姚市2019年方案第三批次制作用地现已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22日作出浙土字(330281)A[2019]-0006号《浙江省制作用地批阅意见书》同意,同意制作用地8.9179公顷,其间征收团体土地8.9179公顷。依据土地管理法令和法规和政策规则,现就征地同意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文图无涉( 鲁银华 摄)
一、征收土地拟开发项目的用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规模、面积、地类情况等。
余姚市2019年方案第三批次制作项目分类面积汇总表
(点击下表,可扩大看)
单位:公顷
二、征收土地补偿规范:依照余政发〔2017〕38号规则履行,施行区片归纳价补偿。
三、被征地农人安顿途径:依照有关法令法规履行,选用钱银、社会保险等方法来进行安顿。
四、处理征地补偿挂号: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青苗、附着物等情况已在征地方案报批前完成了查询、布告、承认和挂号作业,如仍有贰言的,请在本布告发布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村委会(社区)请求复查,由村团体经济安排(社区)以书面形式提交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承认(联系人:施燕娜,电话:62707309,联系地址:余姚市南兰江西路288号)。
五、行政复议、诉讼请求权奉告:被征收土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农人对同意的征收土地方案能够在布告之日起60日内书面向浙江省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或直接在布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征收土地作业由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当地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施行。
特此布告。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7日
徐戎地块棚改安顿房要开建了
11月7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鄞州区徐戎地块棚改安顿房项目中标成果布告”,该项目两个标段的施行工程单位宣告敲定。
据了解,徐戎地块棚改安顿房项目方案今年年底开工制作,工期三年。
详细规模是:
东至徐戎路
西至曙光北路
北至民安路
南至规划路途
该棚改安顿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6万平方米,将制作13幢高层住所,均为18层高,总房源约1100套;另配建物业社区及其他配套用房。
据介绍,该棚改安顿房项目一共1103套住所,规划有11种户型。
户型面积最小的65平方米,最大的115平方米。套数最多的户型为90平方米,约占户型份额的25%。
户型表如下:
来历:余姚日报、宁波楼市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