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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买改善房与妻子假离婚买房后女方拒复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0-12 12:41:51  阅读:945 作者:责任编辑NO。石雅莉0321

杭州男人小明(化名)和妻子小青(化名)“假离婚”,并以小青名义享用首套房3成首付方针购买改进房,不料买房后小青不愿意复婚,两人为切割产业对簿公堂。汹涌新闻10月11日从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得悉,经法院审理,两人达成协议:房子归女方一切,女方向男方付出房子折价补偿款180万元。

2001年,从河北到杭州作业的小青知道本地男人小明,二人爱情结婚后住进了小明婚前单独购买的房子里。跟着女儿出世,夫妻俩想改进寓居条件,后选中坐落杭州良渚某小区一套总价280万元的二手房。

其时正值杭州实施房子限购方针,购买二套房,首付需付出房子总价款的60%。160多万元的首付让两人十分尴尬,积储有限但又想买房,小明想出了“假离婚”的方法——离婚后以小青名义购买房子,这样就可以享用首套房3成首付的方针,等房子买好再复婚。

两人很快到当地民政部门处理了离婚手续,并约好男方婚前的70平方米房产仍归男方一切。但离婚后,却因其它原因,购买该改进房仍是需求付出6成首付,小明向爸爸妈妈、朋友借了一部分,再加上银行贷款,凑了150多万元转账给小青,终究以小青名义购买了房子。

房子买好后,小明提出复婚,小青却以两边性格不合为由回绝复婚。尔后两人就该新购房子怎么切割一直洽谈未果,为此小明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承认该房子属两边共有,并恳求判令小青补偿房子折价款2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根据两边的微信聊天记录等依据,证实小青、小明两边具有借离婚名义,享用购房优惠方针后一起出资买房合意。且离婚挂号处理后,小明连续向小青转账150多万元,小青亦认可离婚后收到上述金钱。因而,该房确系两边一起共有。法院在承认两边复婚无望的情况下,向小青、小明就房子的比例切割做了解说作业,终究两人达成协议。

来历:汹涌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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